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民眾出國旅遊常透過網路訂房平台預訂飯店。不過近日有台灣消費者爆料,透過知名網路訂房平台預訂日本星野度假村5晚住宿,花費近20萬元,沒想到抵達時卻被告知「系統查無訂單」。(示意圖/資料照)民眾出國旅遊時,常透過網路訂房平台預訂飯店。不過有台灣消費者爆料,去年透過知名網路訂房平台預訂日本星野度假村5晚住宿,花費近20萬元,沒想到抵達飯店時卻被告知「系統查無訂單」,只能當場再付一次房費才能入住。事後申訴未果提告求償,一審卻遭駁回,法院認定收款公司在新加坡、台灣公司無責,讓他直呼求助無門,20萬元幾乎全飛了。
該名消費者表示,自己是在去年1月透過知名訂房平台預訂日本富良野Hoshino Resorts RISONARE Tomamu度假村住宿,入住時間為1月11日至1月16日。不料抵達飯店辦理入住時,櫃檯卻告知系統完全查不到任何訂單紀錄。由於當時已是山區夜晚且下著大雪,他只好當場重新向飯店支付房費才能順利入住。
他指出,入住期間每天都向飯店櫃檯確認訂單情況,但飯店電腦系統始終查不到知名訂房平台訂單紀錄,飯店方面也提供郵件證明,確認系統確實沒有這筆訂房資料。然而知名訂房平台客服處理過程卻不斷要求等待,每次回覆時間動輒24至48小時,最後甚至在問題尚未解決的情況下將案件結案。
消費者後續向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申訴,但因消基會僅能協助協商並無強制力,最終仍未解決問題,因此決定提起訴訟。
根據消費者分享出的台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指出,本案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判決書內容提到,原告主張自己是在知名訂房平台預訂日本富良野RISONARE Tomamu度假村住宿,但相關交易款項實際上是由新加坡的總公司收取,並非台灣公司。法院因此認定,消費者所提告的台灣公司並非本案實際交易或收款的對象,最終判決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消費者透露當時外頭下著大雪,只好再砸20萬訂購住宿,事後提告訂房網,卻因為收款是境外公司,法官判定台灣公司不須賠償,讓他相當無奈。(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該名消費者也表示,自己是在中文網站訂房,客服回覆也是中文,客服電話更是台北市02開頭,但最後卻被認定應向境外公司求償。他認為,一般消費者不可能在訂房前還要研究企業的跨國公司架構與金流流向,質疑這樣的制度恐讓台灣消費者在跨境消費糾紛中陷入求償困境。
此外,他也曾向國際信用卡組織申請交易爭議處理,但因交易確認為本人刷卡,兩次申請均遭駁回。當時曾支付600美元申請國際仲裁,仲裁費由信用卡公司吸收,但房費仍未能追回。他非常無奈但也不願放棄,表示未來將持續提出上訴,也希望公開自身經歷提醒其他消費者注意訂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