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彥、林昱孜/花蓮報導
花蓮光復鄉長林清水9日晚間法官裁定100萬元交保,需做科技監控。(圖/翻攝畫面)花蓮光馬太鞍溪去年發生洪災,造成光復鄉19死5失蹤,花蓮地檢署今(9)日偵查終結,光復鄉長林清水遭求刑10年,張姓秘書和王姓民政課長也則求處9年。全案移審,花蓮地方法院召開接押庭,法官裁定林清水100萬元交保,並做科技監控。
起訴指出,光復鄉鄉長林清水、張姓秘書和王姓民政課長3人身居地方公務要職,有義務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但林清水在溢流前兩天,中央發布黃色警戒,擴大影響範圍時,人卻在宜蘭參訪,晚上回花蓮還宴請國軍吃羊肉爐,隔天中央發布紅色警戒,還跑去植牙,事發後,與張姓秘書以及王姓課長偽造數據、粉飾太平,導致在警戒區內的19人窒息而死。
花蓮地檢署認定被告3人犯後多所推諉、飾詞狡辯,未曾對所釀致之巨災表示歉意,迄今未見悔悟,犯後態度惡劣,為維護法治紀律及社會公平正義,並撫慰被害人家屬突然遭逢家庭巨變之創傷,建請法院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求刑10年,張姓秘書以及王姓課長求刑9年。
目前遭到羈押的林清水,今(9)日全案偵查終結,隨案件移審花蓮地方法院召開接押庭,經過法官審理後,晚間7時30分法官裁定林清水100萬元交保,接受科技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