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今年1月間,北市知名觀光景點士林夜市,一對夫妻竟在公共場合上演「活春宮」,甚至當場裸露下體,被目擊的民眾撞見,嚇得急忙拍照存證,並隨即通報警方。這對夫妻到案後,坦承當時確實有「激戰」,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公然猥褻罪起訴2人,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北市知名觀光景點士林夜市,一對夫妻竟在公共場合上演「活春宮」。(示意圖/資料照)據了解,今年1月13日晚間,余姓男子與王姓妻子,於士林夜市基河路101號美食街外,在電扶梯的公共出入口附近,當場上演「激情活春宮」,2人均有脫衣裸露的行為,有民眾親眼目擊嚇了一大跳,隨即拍照存證,並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鎖定2人身分,通知余男及王女到案說明。
夫妻2人到案後,坦承有在公開場合不雅行徑,檢方調查,2人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並做出猥褻動作,涉犯《刑法》中的「公然猥褻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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