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國家安全局情報官彭順富停役後在中國求職網站填寫自身經歷遭判4年徒刑。(圖/資料照)國家安全局情報官彭順富,2006年停役後前往中國找工作,卻在應聘網頁填寫情報人員經歷,以及研究項目成果,明顯洩漏國家情報資訊;檢方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起訴彭男,一、二審法官均判他4年徒刑,彭男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
檢方調查,1995年間,彭順富成為國安局組員,負責破譯電子密碼等業務,屬於情報方面的工作,並由國安局長核定列為機密等級,應永久保密不得洩漏,彭男工作10年後,決定在2006年停役。
2018年5月間,彭男欲轉往中國教書,遂在某學術人才招聘網站填寫資料,包括自身情報人員經歷,以及任職期間研究項目成果,明顯洩漏情報來源和管道,以及組織相關情報人員身分等軍事資訊,檢方偵結後依洩漏情報資訊罪將他起訴。
桃園地院依法判彭男4年徒刑,彭男不服上訴第2審;高等法院認為,彭男為了尋求中國教職,罔顧國家多年栽培,竟外洩自身經歷及研究成果,行為實不足取,考量彭男犯後態度惡劣,絲毫未見悔意,因此駁回其上訴。
彭男再上訴第3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因此駁回彭男上訴,全案定讞,彭男將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