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湘芸、顧元松/台北報導
捷運台北車站日前接獲通報有旅客在站內亮槍,嚇壞不少旅客,警方不敢大意火速將人逮捕,嫌犯落網後表示當下準備要去參加變裝派對,向朋友炫耀玩具槍,不過因為地點敏感,法官認為已經對他人造成人身安全威脅,違反社維法裁處三千元罰鍰。
男子手舉高瞬間亮出一把槍。捷運站內一名男子和旁邊朋友有說有笑,下一秒突然手舉高,手上拿著一把槍,雖然他很快就收進包包裡,但驚悚舉動已經嚇壞不少乘客。
記者現場說明。記者徐湘芸、顧元松:「當時男子就是在台北車站準備去參加變裝派對,沒想到在等車的時候竟然突然亮槍,嚇壞不少旅客,捷警接獲通報之後立刻鎖定男子行蹤,等他一出站立刻上前將人壓制。」
男子向警方供稱這是一把沒裝子彈的塑膠玩具BB槍。捷運台北車站驚傳亮槍事件,捷運公司和警方立刻進入戒備狀態,在板南線往南港方向每站都設下大批人力,男子從忠孝敦化下車立刻遭到逮捕,但他當下一臉茫然,不清楚自己做錯什麼事。
法院最終裁處三千元罰鍰。原來他當時手上拿的是一把塑膠玩具槍,男子向警方供稱是把沒裝子彈的BB槍,當下是要去參加萬聖節活動拿出來給朋友炫耀,不過法官認為外觀和真槍沒差別,難以辨別真偽,加上地點敏感,已經讓他人感受到威脅,最終裁處三千元罰鍰。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出面說明。非本案律師黃柏榮:「如果無故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暴露於外,依照社維法可以裁處1萬8千元的罰鍰或者是拘留3日,如果行為人是14歲以下之未成年人的話,那依法是不得裁罰。」
男子原本開心參加派對,為了炫耀亮玩具槍驚動大批警力和捷運人員,好險最後只是虛驚一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