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鄭天財辦公室前執行長張騰龍出庭時認罪,且表示曾親眼見過鄭在國會辦公室收下業者給的錢。(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國民黨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鄭天財涉嫌收受特定團體、廠商賄賂,3年來收受711萬元「供養金」,與前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3日起庭,張騰龍認罪,且表示曾在辦公室親眼見過鄭天財收下業者給的錢。
庭訊時,張騰龍強調,因為鄭天財拜託,他才幫忙募款,並出借1個帳戶給鄭天財處理一些匯款,他自己1毛錢都沒吞進口袋,有錢入帳,就領出來交給鄭天財。
張騰龍表示,他曾在鄭天財的國會辦公室裡,親眼見到鄭天財收下業者裝在信封裡的現金,若鄭天財不在辦公室,錢就由辦公室主任杜雯燕代收。
另借給鄭天財的帳戶裡,在檢調查扣時還有13萬元存款,被當成是他的不法所得,但之後證實是鄭天財在事發後不敢領出來。
張騰龍強調,他沒貪一毛錢,但是他承認做錯事,把銀行帳戶借給鄭天財,只怪他自己不懂法律,希望法官原諒他。委任律師則表示,張騰龍在偵查中便已認罪,涉案的部分僅在提供帳戶、發起募捐、發開會公文等,建請法官斟酌是否分論併罰9個洗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