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找平台砸百萬裝修老宅 慘遇「裝修蟑螂」成爛尾屋
記者施春美/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想翻修老宅,預算300萬,去年10月初透過網路裝修平台介紹,卻沒想到介紹的裝修公司先收取訂金90萬後,完成拆除,垃圾未完成清運,再稱第二、三期工程將進場,要女子再付180萬元(105萬再加上75萬),此後就音訊全無,只留下爛尾屋。女子被迫再花8萬元給木工師傅,先做了臨時門。
該女子表示,平台介紹的裝修公司這家負責人,在聯絡初期時稱,要讓她年前能夠入住,於去年10月底簽約,給付3成訂金,依約進行第一期拆除工程,後來說是要進到第二、三期工程,不疑有他,再支付工程款200多萬。女子付款後,查看進度表都是落後的,再約業者簽訂補充合約,重新約定施工期程,卻沒想到,業者竟找理由不願意溝通,後來有找到人,約來談卻意外發現承攬人連甘特圖施工表格都不會,更何況裝修專業,被迫接受承攬人拿錢跑路的事實。
更讓女子氣憤的是,致電平台卻都被冷回應,而業者留給她的契約資訊,按照地址寄發存證信函都被退回,感嘆消費者權益就在何在?
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表示,網路找資訊越來越方便的同時,卻讓民眾忽略平台的重要性,目前網路上這些平台收取裝修業者廣告費,並不會對廠商的資格,或是施工這部分有任何負責行為,往往是丟給消費者殘酷的事實,廠商和屋主之間的私人行為,屬民事糾紛,讓消費者自己看著辦。
住保會公義律師、道理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梁恩泰表示,透過網路找裝修平台,若平台只是單純居間介紹的角色,後續裝修公司出問題了,也無法回過頭來找平台求助或求償,因此最好能夠在契約明定平台有後續協助糾紛處理的義務。
梁恩泰並表示,面對裝修公司,民眾要仔細檢視契約所定的付款期程是否合理,本案是很典型的收了高額定金、之後用很短的時間,及少量金錢完成拆除工程後就置之不理的案件,此時屋主要依據契約條款或民法規定跟裝修公司主張終止契約,並且請求裝修公司返還超收工程款的不當得利,後續才能找其他裝修公司接手工程。
實務上很常見這時候裝修公司早已脫產或倒閉,也會造成屋主無從獲得賠償,建議屋主在簽約前應謹慎評估裝修公司的營運情形以及仔細檢視契約條款,也可在簽約前委請律師審閱契約,透過小小的金錢獲得大大的保障。
新屋裝修或是老屋翻修,都是一筆可觀的金額,吳翃毅表示,依照個案情況來說,報警提告詐欺,屋主要能提出廠商有不履約的意圖,或是施用詐術而交付財產的證據,而從房屋施工現況,業者已有動工的事實,通常提告詐欺,被認定為民事糾紛而非詐欺。
裝修詐欺罪成立要件極高,但屋主明明給付一大筆金錢給裝修業者,結果人跑了,後續還要面對提告以及花更多錢善後,感受上和詐欺無誤。網路時代,民眾若透過平台找裝修業者,應是平台業者善用「住保履約」,消費者將費用匯入信託專戶,按階段完工驗收後付款,將能避免收錢不施工,業者落跑的糾紛。
住保會並表示,該女子已在住保會的協助下,完成終止契約,且向新北地院送出訴狀,計畫提告裝修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