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旗津老街驚見偷拍狼!男「只拍街景」手機卻塞爆大腿照 警依社維法送辦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警方到場後發現曾男手機相簿內沒有女子的不雅照或私密照,只能先告誡後讓他離開。(圖/翻攝畫面)
警方到場後發現曾男手機相簿內沒有女子的不雅照或私密照,只能先告誡後讓他離開。(圖/翻攝畫面)

高雄旗津老街14日傳出一起偷拍案,一名男子被控訴拿著手機偷拍女生大腿,受害者在旁人提醒下才知道自己被拍,眾人於是將男子圍住後,卻狡辯「只是拍街景可能不小心拍到她了」,要求當場刪除照片時,旁人卻發現男子的手機相簿裡全是女性腿照,警方獲報到場後,由於男子並未拍攝私密部位或不雅影像,只能當場告誡,但鼓山分局偵查隊已偕同防治組,將依社維法移送裁罰。

鼓山分局指出,14日下午3點左右接獲目擊者報案後,隨即派員前往,警方到場後迅速鎖定曾姓男子(55歲),經警方盤查時,曾男同意檢視手機內影像內容,未發現有拍攝在場女子私密部位或不雅影像之情形,尚未涉及妨害秘密

但警方認為於公共場所拍攝他人身體部位,仍可引發民眾不安或疑慮,當場對其進行嚴正告誡,要求不得再有滋擾或騷擾他人之行為,曾男隨即自行離去,但警方檢視網友發文內容後,指出曾男手機疑有拍攝其他女子影像,為釐清相關情形,警方已主動聯繫發文者到所說明並提供相關照片資料,後續將持續調查釐清。

警方表示,警方對於任何疑似滋擾或影響公共安全之情事,均會迅速到場查證處理,以維護民眾安全與社會秩序;呼籲民眾於公共場所如遇可疑或不當行為,請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將持續加強轄區巡邏,確保市民及遊客安心活動的環境。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
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偷拍
推薦專題

【#直播中LIVE】2026 台灣燈會在嘉義|閉幕夜
大數據推薦
GCS 2026 春季例行賽W3D3-2026/03/15《Garena 傳說對決》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