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陳男見少女落單,竟然起色心熊抱對方甚至摸胸強吻,但他短短10分鐘的惡行將要用3年3個月的刑期來彌補。(示意圖/PIXABAY)高雄陳姓男子2024年2月間酒後起色心,騎機車在前鎮區尋找目標下手,不久後發現1名女學生獨自行走在路上,竟強行「熊抱」對方近10分鐘,過程中甚至親吻摸胸,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嫌判處3年1個月,他上訴後遭駁回並定讞,檢方近期將通知他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陳男於2024年2月10日深夜11點多左右,騎機車在前鎮區閒晃並尋找目標下手,途中發現一名女學生落單走在街上,他便起色心上前熊抱女學生,發現女學生反抗求救後,陳男甚至摀住對方嘴巴,順勢撫摸胸部及強吻。
後來女學生脫困趕緊跑進派出所報案,前鎮分局警員獲報後隨即調閱沿線監視器,循線將陳男帶案釐清案情,訊後依涉犯強制猥褻罪嫌函送法辦。
陳庭審時坦承犯行,但又辯稱自己當時喝了一點酒想要跟女學生搭訕,但自己後來就把他拉過來抱住,對方有掙扎,全程歷時約10到20分鐘,觸碰胸部約5分鐘;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3個月徒刑,他不服上訴改判3年1個月徒刑,但二審出爐仍不服再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近期將入監服刑。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